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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7-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传媒中心

  内工函〔2025〕5号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59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王美兰代表提出的第595号建议由自治区总工会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充分发挥劳模工匠在大中小学、工匠学院中的精神感召和教育榜样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推动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的通知》,2023年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和教育厅办公室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4个方面对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进 
  行了规划部署。文件规定:将“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作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要战略任务持续推进,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常态化举措持续深化,不断丰富载体、创新手段。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实现“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在全区大中小学、工匠学院全贯通,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全覆盖。
  为此,全区工会系统和教育系统联合设计、体系对接、协同行动。一是自治区总工会建立了由全区各行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国工匠、北疆工匠、最美职工中精选政治素养高、理论功底强、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宣传表达能力好,能够承担劳动教育教学任务的劳模工匠近60人的劳动教育师资库。各盟市、旗县(市、区)工会分别建立不少于10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为大中小学、工匠学院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提供菜单式服务。二是分层级将“劳模工匠进校园”纳入学校劳动教育体系。其中,在中小学讲授“开学第一课”、班会课等,在劳动周和劳动教育宣传月期间开展“致敬劳模交流会”、“工匠课堂”、“劳模家长上讲台”等主题班会,培养中小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劳动安全意识,引导学生体会劳动人民的艰辛与智慧,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是自治区总工会和自治区教育厅做好示范指导。每年牵头做好10场全区示范活动,覆盖学生不少于5000人次。各盟市工会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0场,各旗县(市、区)工会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5场。四是工会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参与活动,支持企业自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开放部分校企合作基地(中心)、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以及不定期开放部分一线生产场所开展活动。按照方案要求2024年全区共完成劳模工匠进校园宣讲近800场,覆盖职工和学生73.5万人次。
  2024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在大中小学设立劳模工匠兼职辅导员。按照《意见》和《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今年自治区教育厅已把“劳模工匠进校园”纳入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劳模工匠进校园”示范活动的资源转化,广泛共享,扩大覆盖面;扩大在中小学设立劳模工匠兼职辅导员,并积极组织学生到各类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有条件的走进企业、工厂车间等生产一线场所,以实践课形式践行劳动精神,通过与劳模工匠面对面交流,参与生产劳动体验,在动手实践、出力流汗中接受锻炼、磨练意志,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培养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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