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自治区总工会召开第十二届委员会第7次主席常务会议,传达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委会主席团第七次全体会议及有关会议精神,安排贯彻落实举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总工会主席张韶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准确把握全总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推进区总助力自治区党委“六个行动”的27项重点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在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促就业、提升维权服务质效等工作方面出实招、见实效,努力创造具有内蒙古工会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助力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中作出工会组织的新贡献。
区总领导,机关各部门、驻会产业工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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