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工会要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赓续红色工运百年荣光,汲取奋进力量,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接续实施“六个工程”、组织开展“六个行动”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做好全国和自治区劳模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实践中建功立业。要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在培训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劳动安全、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叫响做实“群团组织办实事”、送温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暖边北疆行”关爱行动等工作品牌,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牧民工等群体的关爱力度,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全面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转变作风、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提升工作效能,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总常委会工作报告、经审工作报告,履行了有关人事事项的民主程序。
自治区总工会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区总十二届经审会委员列席会议。(文/王瑞波 任丽媛 图/霍日查)
责任编辑:吴昊
审稿:王瑞波
终审:宇文韬
编辑: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传媒中心新媒体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