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这是该实施办法继1994年制定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会职责定位和工作制度,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工会工作指导思想,扩展了工会组织基本职责,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增加了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工会经费收缴等内容。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的正式实施,必将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推企业创新发展起到更有力的保障作用,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自治区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团结引领全区广大职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自治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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