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劳动公园劳模墙宣传橱窗,增加全国、自治区劳模事迹宣传栏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_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更换劳动公园劳模墙宣传橱窗,增加全国、自治区劳模事迹宣传栏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传媒中心

本单位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更换劳动公园劳模墙宣传橱窗,增加全国、自治区劳模事迹宣传栏项目,预算金额10000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更换劳动公园劳模墙宣传橱窗,增加全国、自治区劳模事迹宣传栏项目 

2.采购需求:服务期内常态化更换劳动公园劳模墙宣传橱窗,增加全国、自治区劳模事迹宣传栏项目,展示劳模工匠等先进典型事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到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三、响应文件内容

1.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加盖公章);

2.项目首轮报价单(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其他企业业绩资料等(加盖公章)。

5.供应商信息表,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箱等基本信息。

注: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2.响应文件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采用胶装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3.响应文件密封:纸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外封套需要清楚的标识: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并写明“于2026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或直接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

四、报价方式

1.项目最终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工作所需的设备、劳务、运输、技术服务费、交通、维护、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各种风险和自己的承受能力,报价中应包含全部内容。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6年9月16日9:30(北京时间);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18号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俊卿

联系电话:0471-5109210

邮    编:010090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20269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