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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总工会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4-04-15 来源:
  4月15日,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召开2024年第21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区总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慧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慧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安排,迅速在自治区总工会启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并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区总开展“作风建设巩固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以严明纪律护航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为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工会力量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坚定性。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实际行动,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奋进新时代、建功新征程的强大动力,高标准组织,高质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内容,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条例》共3编11章158条,两万多字,要深化领导干部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书记带学、个人自学“四学联动”机制,坚持逐章逐条学。要紧密联系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实施“六个工程”和落实全国总工会“559”工作部署、自治区总工会十一届八次全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及自身岗位职责的实际学习《条例》。要通过学习工青妇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展览等,强化以案促学。要通过组织党性教育培训班、参加上级培训、开展网络培训、加强条例解读等,抓好以训助学。
  会议要求,要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任务安排表确定的17项具体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级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区总领导,机关各部门、驻会产业工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文/王瑞波 张旭 图/王瑞波)
 
  责任编辑:吴昊
  审稿:王瑞波
  终审:宇文韬
  编辑: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传媒中心新媒体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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