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会“十大”以来,各级工会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线,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忠诚履行职责,竭诚服务职工,把维权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明显提升
各级工会重点围绕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工安置等问题深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协商建制率逐渐巩固并呈现相对稳定趋势,协商质量和实效逐步提高,“调整工资要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靠协商”的理念初步形成。自治区总工会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推动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自2012年开始连续8年联合制发《关于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连续8年共同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活动,连续三年在全区开展“规范用工秩序专项行动”,将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为深入开展集体协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制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五年规划》,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2014年、2016年分别在乌海市、通辽市召开全区工会集体协商工作观摩推进,2018年在乌海市召开全区工会集体协商工作会,组织开展全区集体协商工作“互查互评互学”活动,连续五年举办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有力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工会通过集中要约、约谈有关人员、选派指导员面对面指导、“上代下”“上参下”协商、案例分析研讨、综合评价集体协商成效等,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截至2018年年底,全区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2.5万份,覆盖企业3.9万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3万份,覆盖企业3.7万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深入开展
不断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建设,12个盟市和103个旗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同级政府领导担任主任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自2013年开始连续7年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各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目标,由自治区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进行评价考核。目前,12个盟市全部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旗县区党政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目标。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坚持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2014年在全国较早推动出台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开展全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表彰,截至2018年底,全区共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1300多家。2015年自治区总工会召开全区工会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观摩推进会,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先后于2017年举办全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旗县长(区、市长)培训班,2018年制发《关于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召开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现场观摩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方案论证会,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对象,在全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知识竞赛活动,推动自治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全面启动。自治区总工会建立劳动关系发展状况监测及分析研判机制,及时掌握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为党政决策提供依据。
工会法治化建设扎实推进
自治区总工会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年在巴彦淖尔市召开全区工会推进法治化建设经验交流会,省级工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工作在全国走在前列。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有力促进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源头参与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重点围绕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集体协商、企业民主管理等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立法和政策制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反映职工的诉求和工会的意见建议。5年来,自治区总工会先后参与《自治区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和《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数十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积极推动自治区人大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纳入了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工会源头参与工作的有效推进,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工会维权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政策保障。
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初步建立。加强企业、区域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构筑化解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分期分批组织100多名基层工会干部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专项培训和考试,举办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能力。截至2018年年底,全区建立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9万个,劳动争议调解员4.4万人。5年来,全区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18700多件。推动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自治区总工会在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召开全区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现场会,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昆区、乌兰浩特市等16个旗县(市、区)开展诉裁调对接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机制。自治区总工会成立了由社会律师、工会公职律师、法律工作者等38人为成员的自治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团。12个盟市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把维权能力较弱的农牧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大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力度。5年来,全区各级工会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0多件,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近5万人次。
公正司法得到有效促进。自治区总工会会同自治区人社厅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协作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工会劳动法律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建议书制度,将过去“被动”监督逐步转变为主动监督和预防,真正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落地见效。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责,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工会》《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全区规范用工秩序专项行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劳动用工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等活动,对企业用工管理、社保缴费、工资拖欠、劳动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整改劳动违法行为。截至2018年底,全区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1.8万多个,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3.1万人。5年来,全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受理违法、违规案件4300多件。
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各级工会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实施“六五”“七五”普法规划,坚持面向基层,加大普法力度。自治区总工会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自治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各级工会结合国家宪法日和法律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活动,广泛开展职工法律知识竞赛、“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等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答疑释惑,乌兰牧骑演出法治情景剧等灵活多样形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会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得到增强,广大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得到提升。自治区总工会从2015年开始,连续四年组织开展“劳动托起中国梦 法治烛照职工心”全区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广大职工踊跃参加,参赛人数达300多万。2017年以来,自治区总工会联合教育厅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联合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现场法治宣传服务农牧民工5万人次。
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
社会组织工作稳步推进
自治区总工会2017年制发《关于推进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年制发《自治区总工会推进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方案》等,对探索推进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对全区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情况进行摸底调研,进一步加强区总直接联系的社会组织的合作,加大选树示范典型的指导力度,对北京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包头市昆峰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进行精心指导,依法规范其活动开展内容,发挥其在整合社会资源、满足职工多元化需求等方面的优势。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作为试点地区,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通过组建工会、购买服务、建立联席机制、培育孵化工会领导或主导的社会组织等方式,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总工会与餐饮烹饪、家政服务、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劳动安全卫生、就业咨询等多个社会组织建立合作,按照“工会出资,社团出力”的合作理念,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社会组织承接工会为职工提供劳动保护、法律援助、职业介绍、心理咨询、技能大赛等服务。
实现维权与维稳有机统一
自治区总工会制定实施《自治区总工会职工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推进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维稳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季度研判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连续三年对全区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进行了摸排。各级工会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对劳动关系矛盾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分析研判,认真履行“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责任,推进源头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工作,及时排查、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隐患,保持了劳动关系稳定向好的总体态势。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工会要赢得职工群众信任和支持,必须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旗帜,扎扎实实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职工群众,切实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立足新时代,各级工会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忠实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自治区工会法律工作再创新业绩,再谱新篇章。
(责任编辑:王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