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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成立70周年 | 砥砺奋进再前行——自治区工会集体协商工作发展成就巡礼

发布时间:2019-04-23 来源:
  在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成立70周年的重要时刻,我们回顾了自治区工会集体协商工作25年的历程。自1994年《劳动法》颁布、尉健行同志在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提出要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抓住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这个“牛鼻子”,带动工会工作水平全面提高的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后,25年来,全区各级工会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和谐稳定”等党政工作大局,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在推动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深化集体协商工作中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

  自治区总工会先后实施“两个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深化集体协商工作五年规划(2014-2018)”等,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使集体合同工作呈现出党政重视程度、各地推进力度、社会影响广度达到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在制度规范、队伍建设、破解难点、协商质量、职工满意度等方面实现了重要突破。自治区集体协商工作得到了全国总工会的充分肯定,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在全国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中,作为成绩突出的省级工会受到通报表彰。在2018年全国工会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研讨会及《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总结会议上,自治区总工会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进,汇聚起推动集体协商工作强大合力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集体协商工作,把它作为改善民生、增进职工福祉的重要抓手予以推进。200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意见》,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为深入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2010年11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国首家召开全区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议。自治区党委、政府分别于2011年、2012年召开两次全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形势下我区进一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尤其对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2011年,自治区政府首次将“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开始,自治区党委政府每年都把以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各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参照自治区要求,12个盟市全部把集体协商工作纳入盟市党政对旗县(市、区)党政的年度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于2000年、2012年审议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并于2013年、2014年先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为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地方法规支持。


  


2010年11月10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包头召开全区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



  

2012年7月31日,自治区总工会召开学习宣传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座谈会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集体协商工作作为主责主业推进。2003年,自治区总工会会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印发企业工资合同样本;2006年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年起先后制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做好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测算审核工作方案》《关于印发举办〈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活动的通知》等数十部制度文件,从2012年开始,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连续8年制发《关于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做好集体协商工作顶层设计。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分别于2010年至2012年,实施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2014年至2016年,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2014年开始自治区总工会与人社部门连续三年联合在全区开展“规范用工专项行动”,将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三方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集体协商深入开展。12个盟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方面都实现了“联合行动”,通过联合发文、联合调研督导等方式合力推进。

  从党政所望、社会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出发,如今,自治区集体协商已经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三方合力、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2017年11月7日,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举办集体协商培训暨分析研讨会


  二、攻坚克难、久久为功,稳步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

  自治区各级工会将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全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求实效,通过开展 “要约行动季”“互查互评互学”活动,加强调研指导、培养典型、强化队伍建设等,推动集体协商工作从增量到提质。自治区总工会先后制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会集体合同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年行动”的通知》《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程》《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化集体协商工作五年规划》等制度文件,推动集体协商规范化、制度化。从2000年至2003年,连续4年对全区或部分地区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调研,准确掌握全区推进情况并及时调整推进思路举措。2002年在兴安盟召开全区工会集体合同工作暨现场经验交流会议,2008年在巴彦淖尔市召开全区工会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自2014年以来,连续5年分别在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召开全区专题现场观摩会或工作会,对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再推进、再部署。2011年开始,连续9年组织开展全区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活动,通过集中要约,为集体协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8年组织开展全区集体协商“互查互评互学”活动,共查评12个盟市、36个旗县区及180家企业和区域行业,访谈1800名职工,加强地区间交流,共同提升了水平。2018年,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亲自参加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超市行业集体协商会议,2015年开始分管主席带领法律工作部连续三年深入12个盟市对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指导,这些都有力促进了工作。精心培育选树集体协商典型单位,涌现出通辽金煤化工、包头昆区眼镜行业等364家典型企业,65家行业、区域先进典型,这些典型社会影响大、职工参与度高,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工会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开展集体协商,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模式或协商方式。通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实施“四步约谈法”,即市总约谈企业工会主席、指导员约谈职工方代表、人社局约谈人力资源负责人、工商联约谈企业法人,帮助基层解决不敢谈、不会谈、不愿谈的问题。巴彦淖尔市总工会召开集体协商典型案例研讨会,乌海市总工会创建“张莉芳集体协商工作室”,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额尔古纳市委分管书记与各苏木、乡镇(街道、管委会)、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主席签订集体协商目标责任状,加强对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6年7月4日,全区集体协商工作观摩推进会在通辽市召开



  

2018年5月23日,全区集体协商工作“互评互查互学”第二互查组深入锡林浩特市石盾门业有限公司与职工座谈




  2018年8月9日,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参加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行业集体协商会议


  针对工会干部不会谈、不敢谈、不善谈的问题,各级工会近年来连续五年举办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累计培训工会干部及指导员2万多人(次);着力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鄂尔多斯鄂托克旗明确对指导员开展工作中的食宿行等费用实报实销,每完成一家企业的集体协商工作给予100元奖励。赤峰喀喇沁旗工会将辖区内企业较多的8个镇、街工会主席或副主席聘为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每月为其补助200元岗位津贴,调动了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积极性。阿拉善盟建立专职指导员工资增长机制,经考核合格后工资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有效保证了指导员队伍的稳定性。目前,全区共有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000余人,其中专职指导员195人,12个盟市和大部分旗县都配备了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三、务求实效、扎实推进,集体协商成效进一步彰显

  随着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推进、协商质量和实效的逐步提升,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显现。

  蒙牛乳业(磴口巴彦高勒)有限责任公司自2010年开展集体协商开始,连续7年对员工工资进行了上调。2017年,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平均工资为4000元,比上年增长8%,普通员工工资比上年增长9%;将公司最低工资标准从3000元上调至3100元,上调3%。公司除了给员工缴纳法定的“五险一金”外,经协商另给员工缴纳了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子女商业医疗保险、女职工大病保险等。内蒙古广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通过集体协商对职工工资上调10%~25%,调整后煤矿大车司机平均工资从2016年的6000元提高到8000元;挖机司机平均工资从6300元提高到9000元;其他辅助岗位工资上调200~400元不等,职工工资待遇远远高出同行业其他企业。集体协商使职工在涉及切身利益问题上有了话语权,推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合理化,职工收入稳步增长,进一步提升了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

  



2018年9月14日,全区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在乌海市召开




  内蒙古一机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集体协商会议



  2018年9月20日,翁牛特旗总工会参与隆兴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集体协商


  25年锐意探索,25年砥砺前行。面对新时代新要求,面对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各级工会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更高的政治站位 、更务实的工作作风、更饱满的干事创业热情,奋力谱写自治区集体协商工作新篇章。

  (执笔/白俊英 魏银明  图/自治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