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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民工加入工会领取会员证
一、狠抓建会入会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70年来,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始终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1955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提出各级工会要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1980年,自治区总工会根据自治区党委的指示精神,提出要大力发展工会会员,发展壮大工会组织;2000年,自治区党委提出要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工会组织建设,自治区总工会开展了“五突破一加强”工作;2006年,自治区总工会按照自治区党委全区工会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非公企业建会和农牧民工、流动职工入会工作;自治区工会十大以来,针对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各级工会组织按照自治区党委的指示精神,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开展了建会攻坚行动、百人以上企业摸排建会专项行动等,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作为重点领域,把劳务公司建会作为突破口,以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为重点单位,采取单独建会、联合建会及成立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等形式,促进工会组织不断向新领域和新群体延伸,实现对小微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的有效覆盖。同时,在全区开展了农牧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和攻坚行动、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入会集中行动,召开了全区农牧民工入会集中行动现场推进会、全区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工作现场推进会等,通过争取党政支持、部门联动、创新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加强普惠服务、典型示范引领等措施,大力抓好农牧民工和货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等群体入会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在呼和浩特举行货车司机等群体集中入会仪式
经过70年发展,全区工会组织由1954年绥远省工会联合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筹委会合并后的1940个基层工会发展到2018年底的6万个左右基层工会,涵盖法人单位8.5万个,其中建会非公企业5.5万个。全区职工入会人数由当时的15万会员发展为550万会员,其中非公企业会员318万人,农牧民工会员达171万人。全区入会的货车司机等群体有5.2万人,其中货车司机会员1.2万人。
二、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叫响做实职工之家
如何让基层工会组织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长期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1962年自治区总工会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制定试行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工作条例》;1984年根据全总的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创建职工之家活动,各级工会普遍制定了实施细则和活动计划;2010年,在企业开展了企业工会示范化竞赛活动;2012年在全区非公企业开展深化创先争优,实施“双亮”工程;2014年以来,自治区总工会先后制定下发了《健全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的实施办法》《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及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等评选表彰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开展了“基层工会建设落实年”活动、“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及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基本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等。各级工会组织以“双亮”为前提,以“六有”为基准,以“双争”为动力,以“评家”为手段,推进“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大力推进“六有”基层工会建设。全区70%的基层工会实现了“双亮”,其中40%实现了较高层面和更高层面的“双亮”标准。打造了一批具有时代和地区特色的农牧民工之家、流动会员之家、网上职工之家、社区职工之家、联合职工之家等基层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扩大了职工之家品牌影响力。
鄂温克旗辉苏木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工会成立并开展工会知识答题活动
2004年,自治区总工会为了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工会按照“工会组织完善、维权机制健全、活动开展正常、基础工作扎实、经费依法收缴”的要求来创建苏木、街道合格工会。2015年,为了强化苏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规范化建设,自治区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工会建设的意见》《苏木乡镇(街道)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规范化建设“双创优”活动考评办法》等文件。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组织形式、明确隶属关系,从组织机构、干部队伍、活动阵地、活动载体、制度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每个苏木乡镇(街道)工会都有特点特色,每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都有工作品牌,更好地发挥其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自治区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截至2018年,全区有939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同时,每年安排不低于550万元用于对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的补助,积极解决基层工会有人干事和有钱办事的问题。达到一、二、三类的苏木乡镇(街道)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分别为333个、424个、359个,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自开展创建职工之家活动以来,全区共有323家单位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321个工会小组(分工会)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168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1家单位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3人荣获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称号,86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5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工会之友。同时,自治区总工会选树了995家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852家自治区模范职工小家,330名自治区优秀工会工作者,347名自治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09名自治区优秀工会之友,20家自治区“十佳”模范职工之家,20家自治区“十佳”模范职工小家,20名自治区“十佳”优秀工会工作者。以典型引路的方式,有效带动了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推进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切实增强工会活力
为了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吸引力和凝聚力,体现工会组织对会员服务的普遍性和均等性,从2015开始,自治区总工会在全区开展了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印发了《开展工会普惠性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这项工作列入服务职工办实事计划,召开了全区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观摩交流会,建立了对下专项资金补助机制,开展调研督导,积极推进“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截至2018年底,开展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的旗县(市、区)由2015年的21个扩大到85个,直接受惠会员累计达100多万人。各地工会既注重自身投入,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服务职工、普惠会员的实事上;同时主动争取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利用会员众多的优势,积极实行社会化运作,通过购买专业服务项目、洽谈合作商家提供优惠等方式,创新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项目。积极推行集身份标识、工会服务、消费优惠、金融理财等功能于一体的会员服务卡,利用互联网搭建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工会基础数据库,初步形成了工会上下联动、职工需求推动、网上网下互动的普惠服务新模式。各级工会组织以普惠服务促进建会,吸引职工加入工会,提升了会员群众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感召力、影响力,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增强工会活力提供了内生动力。
(执笔/张振刚 柳敏 图/自治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