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东乌旗总工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0次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中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的典型案例;自治区纪委印发《关于四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开展了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定和实施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开局破题之作、徙木立信之举,小切口撬动大变局,八项规定重塑全党、改变中国。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彰显了党中央和总书记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的坚强决心。新时代新征程,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作风建设上再加力、再冲锋,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会议强调,切实将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等构成完整的责任链条,每一种责任都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确保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勇于直面问题,狠刹各种不正之风,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学习教育善始善终、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院宇琁
审稿:王瑞波
终审:宇文韬
编辑: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传媒中心新媒体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