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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总工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5月6日,自治区总工会召开第十一届委员会第54次主席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五一”劳动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等,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自治区总工会主席张韶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级工会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深厚情谊,对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崇高礼赞,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在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工作者中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快速动员部署,加强对下指导,教育引导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要强化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办班培训等方式,组织广大工会工作者深刻领悟重要指示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广泛宣传宣讲,通过劳模工匠宣讲团,发挥工会报刊、“两微一端”、职工书屋、工人文化宫等阵地作用,推动重要指示精神入脑入心入行,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王东明同志在2024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孙绍骋书记批示精神。会议强调,各级工会要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要求和全国总工会“559”工作部署,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着力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用心用情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实施“六个工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建功立业。
  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区总机关各部门、驻会产业工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文/王瑞波 任丽媛 图/王瑞波)

  责任编辑:吴昊
  审稿:王瑞波
  终审:宇文韬
  编辑: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传媒中心新媒体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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