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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14
 
  备注:

  1.申报每一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必须是上一级工会已创建并命名的职工创新工作室。

  2.申报自治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须在申报前2年内有创新成果获得过自治区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已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基层单位不可同时向盟市旗县区工会或自治区产业工会申报创新工作室,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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