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总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疗休养基地命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总工办发〔2024〕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办发〔2022〕33号)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党组2025年第8次(扩大)会议审定通过,拟认定内蒙古红石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为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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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