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总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按照法治内蒙古建设要求,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不断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建设进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工会法治建设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重点学习内容,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中“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篇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开展区总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并注重与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相衔接,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落实的常态化制度化。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通知》,为机关处级干部发放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6部地方相关条例,组织举办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专题法治讲座,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讲授,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在依法推进完成自治区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进程中积极担当作为的意识和能力。在学习中,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领学与自学相贯通、读书与履职相促进,实现广覆盖、不断线,有效拓展了学习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展的效能。
(二)履行主体责任,发挥示范作用
区总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制定2023年全区工会系统普法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党组书记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会法治建设工作、主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坚持依法民主决策、领导完善工会制度体系、指导开展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带头推进依法履职等,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发挥了示范作用。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推进工会重点工作提质增效
(一)坚持依法建会,夯实工作基础
新修改的《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等纳入了法律保障范围。区总按照全国总工会和自治区的有关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党建带工建机制,围绕工会组织建设特别是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权益保障状况等开展调研,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区总党组书记带队深入各边境口岸开展暖边北疆行,推动口岸地区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边境地区职工队伍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带工建机制,积极推动将工会组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举办“全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入会暨线上普惠服务系列活动启动仪式”,采取重点建、行业建、联合建、兜底建等方式,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入会行动,最大限度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截至2023年底,现有基层工会4.5万多个,工会会员371.2万余人,其中全区已建立新业态工会组织1840个,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14.9人,超额完成年初既定10万人目标,2023年,新增新业态工会组织93个、会员6.4万人,增幅达75.29%。
(二)坚持依法管会,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内部管理。召开区总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融入工会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法治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作风建设深化年”行动为抓手,聚焦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做到“七个摒弃”,落实“十抓,抓实”的工作要求,引导工会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做到工作标准再提升、工作质量再提高、工作态度再积极、工作效率再加快、工作流程再优化,进一步提振了机关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严格落实有关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进行民主决策,不断加大会务公开力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注重把具有较好法治素养、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标准,树立了选人用人工作中鲜明的法治导向,进一步激励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2.强化合法审查。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与北京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重新签订合同,继续聘请其为自治区总工会法律顾问。在实际工作中,区总要求,在研究出台政策性、制度性等文件以及签订各类合同前,都要交由法工部会同区总法律顾问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2023年,对区总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420份文件和合同进行了前置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水平,促进了依法治会的深入发展。
3.健全规章制度。按照区总党组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2023年,区总先后制定了《自治区总工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自治区总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自治区总工会重点信访事项督办制度》《自治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办法》等40余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工会工作可执行、可操作、可评价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做到干有依据、做有规矩、绩有考评。
(三)坚持依法履职,服务职工群众
1.推进产改工作。新修改的《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对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出了明确规定。区总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有关单位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培训交流机制,构建产业工人技能提升体系。对第二批40个产改项目试点进行验收并开展第三批试点工作。继续支持包头市打造“工匠之都”和职工创新示范区,在全区重点区域和产业累计建成工匠学院20家。举行“保护母亲河 厚植北疆绿”产业工人行动启动仪式,召开全区工会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开展101个工种的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在第七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中,我区5项成果获奖,其中,一项获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实现了我区最高奖项零的突破。命名50家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5家创新工作室联盟、10项全区优秀职工专利和全区十大职工创新团队,选树“北疆工匠”20名、全区“最美职工”及提名人选20名,举办“大国工匠进企业、进高校、进班组”“千场劳模事迹宣讲”活动,拍摄百集系列纪实短片《劳动创造幸福--了不起的你》,大力弘扬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全区产改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2.为职工办实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群团组织办实事”的部署要求,开展京津冀蒙工会跨区域促就业创业等系列活动,线上招聘平台访问量143882次,线上线下共达成求职意向18156人次。筹集送温暖慰问款物8501.62万元,走访慰问企业1840家,慰问对象总计40.34万人次;累计投入3558万元开展送清凉活动,慰问职工37.2万人次;投入6500多万元专门用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关爱和促消费活动,开展156场青年职工交友联谊活动,命名6家“全区工会爱心托管班”,为1万名新就业形态等女性劳动者开展“两癌”筛查。组织职工乌兰牧骑开展了49场“走边关”和送文化下基层慰问演出。下拨1592.54万元资金用于引导出入境边防民警戍边行送温暖慰问活动等专项送温暖活动。常态化开展全区工会机关干部赴基层蹲点工作,选派334名工会干部,组成143个蹲点工作组,深入劳动关系情况比较复杂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和县级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着力破解基层工会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协助解决职工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全区职工互助保障活动,2023年,参加活动的职工达136.6万人、164.8万人次,申领补助金额8355.55万元,5.08万人、7.56万人次患病职工从中受益,受到职工广泛好评。
(四)坚持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排查化解风险。深入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坚持以维权促维稳,召开全区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座谈会,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劳动领域维护政治安全工作作出部署。经区总党组会议审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职工队伍稳定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全区工会平安内蒙古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组织开展全区职工队伍稳定风险常态化排查,有效化解隐患107个,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中发挥了工会组织的应有作用。
2.开展集体协商。自治区总工会会同人社厅、工商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工会开展“要约行动季”,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扩面;就平台企业协商协调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摸清了目前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全总召开的工会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建设情况视频调研会上作交流发言。区总牵头向全总推荐的第一批4家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全部纳入全总重点培育选树范围,并指导4家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按照“六有”标准进行培育。在包头市举办了自治区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比赛,12个盟市工会选派代表队参加了自治区总决赛。区总派队参加了第三届全国城市工会集体协商大赛,在全国40支代表队中成功闯入16强,晋级复赛,荣获了优胜单位奖,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各级工会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送教上门、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素质建设,有效提升了开展集体协商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同商共议·和谐共赢”平台企业集体协商专项行动,各级工会组织推动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开展协商205次,签订集体合同774份,覆盖平台企业1226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5.1万余人。
3.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由线下为主向线上为主、线下线上相结合转变,继续推动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建设,目前,全区12个盟市和96个旗县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室,组建了342人的诉调对接工作者队伍,今年以来,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631件,为3821名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886.5万多元。指导各级工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职工、农牧民工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引导广大职工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一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57件,为1502名职工挽回经济损失5645.4万元。
4.开展法律体检。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全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全区各用人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倡导依法规范用工。开展了全区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各级工会深入1498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督促整改各类问题隐患283件,有效维护了职工权益。
5.加强信访工作。推进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建设,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自治区总工会呼叫中心,完成了12351省级集中,组建了161人的工单办理员队伍,实现了派单各盟市、旗县工会有人接、有人办、有人管。规范职工来访接待、来信处理、结果反馈、信息录入等环节,利用"工会信访信息录入平台",快速录入来访信息,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汇总等,提升了工会信访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一年来,区总本级接待职工来访77人次,接听职工来电1123个,收到职工来信2封,答复1127件,转办交办30件。盟市、旗县工会接待来访职工164人次,接听电话119个,接到职工来信3封,网上信访3件,答复245件,转办交办44件。在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也做到了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掌握劳动领域涉稳涉政治安全风险苗头和隐患。
6.推进职工普法。按照自治区和全国总工会统一部署,完成了工会“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总体而言,全区工会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自治区总工会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工会法治建设汇报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党组书记牵头、党组成员分工协作、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会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为推动工会法治建设把握方向、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体现工作亮点打造普法品牌。针对重点职工群体,自治区总工会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开展“劳动筑梦·法治相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牧民工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组建226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平台企业和项目工地,开展普法宣传810多场,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3.9万人、农牧民工12.1万人次;连续9年打造“劳动托起中国梦·法治烛照职工心”全区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品牌,参加职工累计达380多万。三是节点结合常态整体推进普法。在国家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邀请专家录制播出宣传视频,举办《宪法》《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专题讲座;日常工作中,把普法聚焦于《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发放1.1万余份宣传品,为1.2万职工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利用网络微讲座等形式,重点宣传了自治区出台的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6部《促进条例》,在法治轨道上引导职工为完成自治区“两件大事”建功立业。四是创新工作方式,开展“职工乌兰牧骑+普法”“法治情景剧进工地”演出等活动,运用小品、说唱、快板等艺术形式增强普法吸引力感染力;加强线上服务。区总推出“互联网+”法律服务,开设“北疆职工法律讲堂”以案释法,播出百集普法动画、短视频等,增强了职工普法实效。各级工会开展了“法律讲堂”“每周普法”“法连你我”等线上法律服务,播出普法作品427部,浏览量达260多万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区总党组正确领导下,工会法治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是在全面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仍需加强,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需要不断创新,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强化,工会系统形成推进法治化建设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等,这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要自觉坚持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完成“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中游”的工作大局,按照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坚持法治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工会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上下功夫。要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等,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指导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建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推动互联网企业、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建会扩面提质。以建设职工之家为载体,赋能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把广大职工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是在协调推进工会工作规范化上下功夫。继续深入推进工会改革,依法健全会籍管理、工会活动等制度,不断完善工会经费、资产管理、工作纪律等内控制度,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会干部队伍。
四是在统筹提升服务职工实效性上下功夫。继续推进源头参与,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规范落实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落地见效。
五是在推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主动协助政府和企业做好稳就业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心关爱,以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开展普惠性服务和促进消费活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队伍团结统一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