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自治区总工会是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自治区总工会由自治区党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党和自治区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及自治区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工会工作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自治区各级工会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的建立。
(5)协助各盟市委管理各盟市工会领导干部,协助自治区有关厅局党组(党委)管理自治区产业工会领导干部;监督检查自治区总工会机关、驻会产业工会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和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6)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做好自治区劳模和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自治区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
(7)负责自治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企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在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下,发展同周边国家(地区)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接待世界各国工会代表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工会代表团,交流工作,增进友谊。
(9)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是自治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0个部室、5个驻会产业工会及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职工维权服务中心、传媒信息中心、工人疗养院、工会干部学校、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六家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为228人,其中行政编制63名,参公事业编制25名,事业编制140名。目前实有行政在职人数56人,参公事业单位20人,事业单位105人。现有离退休人员175人,其中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16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164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95万元;项目支出1256万元。
部门决算收入为219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5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68.04%,主要原因为根据相关政策追加的离退休经费及去世人员丧抚金;项目支出1539.4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22.56%,主要原因为转移支付中拨付给林业工会和直属机关工委的自治区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和自治区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因支付层级不同无法拨付,故将这部分资金调整为项目支出。
年内,自治区财政压减项目支出34万。根据有关政策,自治区财政追加离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资金37.7万元;调整自治区困难职工帮扶专项引导资金和自治区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支出329万元;追加离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资金1.2万元;追加过世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192.2万元;追加离休人员护理费21万元;追加离休人员经费3.6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192.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192.5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192.5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89.46万元,下降18.20%;支出总计减少489.46万元,下降18.20%。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经费由社保发放,不再列入部门预算。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9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2.54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8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54万元,占29.60%;项目支出1,539.43万元,占70.4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92.5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192.5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5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89.46万元,下降18.20%;支出减少489.46万元,下降18.20%。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经费由社保发放,不再列入部门预算。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8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54万元,占29.60%;项目支出1,539.43万元,占70.4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8.54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去世人员丧抚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411.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经费由社保发放,不再列入部门预算;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0万元,比2017年增加4.00万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举办厂务公开工作培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减少2.00台(套),主要原因是减少的的两台为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我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厂务公开:一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在稳定职工队伍方面的“协调器”“稳定阀”“润滑剂”作用,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保障企业改制重组顺利进行。大力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过程中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保证改制过程公开透明,切实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和经济权益,促进改制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三是助力企业生产管理水平提升。创新多种形式,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围绕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建言献策,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
劳动和技能竞赛: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深入开展,吸引了更多职工参与到技术大比武中来。在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的带动下,各级工会立足地方、行业发展实际和企业发展目标,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职工技能素质,鼓励职工争当高技能人才。有2.9万家企业单位组织开展了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活动;107万人次参与了各项比赛,并帮助2.15万名职工提升了职业技术等级。据统计,今年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活动的建会企业达到66%,全区建会企事业单位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单位和职工达到80%以上。
劳模荣誉津贴和困难劳模帮扶金: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劳模发放了荣誉津贴和困难帮扶金,让广大劳模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得到了劳模的一致好评。在全社会营造了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弘扬了伟大的劳模精神。
职工创新工程:全区各级工会落实区总《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意见》,推进职工创新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努力使职工创新工作室达到有劳模(高技能人才)领衔、有创新团队、有活动场地、有设备设施、有工作制度、有经费保证、有创新成果的“七有”标准,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在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全区新建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388个,其中,命名自治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39家。
送温暖慰问:自治区总工会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职工群众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帮扶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身边,密切与群众联系,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确保送温暖慰问活动顺利开展,自治区总工会及时研究部署,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工会开展活动宣传,同时,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地厂矿企业、困难职工开展慰问和调研活动,详细了解帮助解决各地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地深入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履行“第一知情人、第一汇报人、第一帮主人”的职责妥善解决企业、职工、劳模生产、生活困境,营造社会和谐氛围。
自治区(省部)级劳模“三金”:自治区(省部)级劳模“三金”的顺利发放,使广大劳模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的关怀、关爱,得到了劳模的一致肯定,进一步弘扬了劳模精神,营造出了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全区广大职工学习先进,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贡献力量。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铁钧 联系电话:0471-5109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