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传媒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16浏览次数:7
内工函[2026]9号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6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妇联: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王芳代表提出的第164号建议由我会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自治区总工会始终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职工家庭建设及“婚生养育”急难愁盼问题,健全维权服务体系、细化暖心服务举措,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夯实家庭建设基础,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在婚恋交友服务方面,自治区总工会着力培育文明婚恋观,常态化开展婚恋交友服务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推进我区职工婚恋交友服务工作的五年规划(2024-2028年)》,深耕“会聚良缘”单身职工联谊服务品牌,五年来累计举办各类单身职工联谊活动1100余场,服务单身职工10.2万人次。同时,积极倡导文明新风,组织开展职工集体婚礼,承办全国万人集体婚礼内蒙古分会场活动,引导广大青年职工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有效解决单身职工交友难、婚恋难问题。
在职工子女托育托管服务方面,持续扩容提质暖心服务供给,缓解职工育儿压力。常态化开设职工子女假期托管班,五年来累计开办610期,服务职工子女7.2万人次。积极推进用人单位普惠托育服务,择优推荐9家单位获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争取全国总工会专项补助资金65万元,培育12家自治区级用人单位福利性托育试点单位,拨付专项补助资金120万元,大力推动用人单位自建托育服务,切实减轻职工育儿负担。
在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坚决整治职场性别歧视,全面落实生育保障政策。积极参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数十部法律法规的修订,提出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前,夫妻双方可以每年享受育儿假”等建议被采纳。常态化开展“情系女职工˙法在你身边”普法宣传,通过多元形式开展宣讲2600余场次,覆盖女职工35.6万人次,不断提升职工依法维权意识。严格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推进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协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杜绝职场性别歧视,保障产假、育儿假等法定假期落地落实。
下一步,自治区总工会将立足职能、持续发力,聚焦职工家庭建设全周期需求,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全方位助力家庭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婚恋服务内涵,倡导文明新风。依托“会聚良缘”品牌优势,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推进我区职工婚恋交友服务工作的五年规划(2024-2028年)》,创新活动载体,丰富联谊形式,扩大服务覆盖面,丰富婚恋辅导、家庭课堂、联谊交友服务内容,引导广大青年职工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切实解决单身职工“交友难、婚恋难”问题,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二是提质扩容托管托育服务,缓解育儿焦虑。深入推进用人单位普惠托育服务,充分发挥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和全区用人单位福利性托育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持续扩大福利性托育试点覆盖面,优化工会爱心托管班建设标准与管理水平,构建“托育+托管”相结合的职工子女照护服务体系,切实减轻职工家庭育儿负担。
三是强化劳动法律监督,筑牢维权屏障。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推行力度,常态化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将产假、哺乳假、育儿假等纳入合同保障条款。健全消除职场性别歧视长效机制,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畅通维权诉求渠道,确保《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见效,让女职工权益保障更有底气。
四是聚焦生育政策落地,消除后顾之忧。紧盯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实,加强对企业执行产假、育儿假及福利待遇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确保职工依法享受法定假期及相关待遇,消除职工后顾之忧,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促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贡献工会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