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小微企业职工,推动小微企业及时成立工会并做好工会经费返还工作,使工会组织和工会经费在服务职工中发挥作用,从3月份起,锡林浩特市总工会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推进小微企业集中建会和工会经费返还工作,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一、广泛做好政策宣传。针对大部分小微企业对建会入会及工会经费返还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够、不全面的实际情况,市总工会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相关工作群等进行政策方面的宣传,并协调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政务服务局等,利用部门业务群、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屏和在税务大厅窗口印制摆放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向小微企业宣传成立工会的重要意义和返还工会经费的具体流程,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小微企业对工会的知晓率。
二、认真进行分类指导。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全区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统一委托自治区税务机关全额代征和国库集中汇缴的通知》,运用税务代征系统中导出的数据与小微企业主动联系沟通,针对不同情形进行分类指导。对已单独建会并设立工会账户的小微企业,详细核实其工会名称、账户等信息;对未成立工会的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其中职工较多的小微企业建议单独成立工会,职工相对较少的小微企业,按照企业意愿建议联合其他小微企业成立联合工会或加入所属社区联合工会,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建会。
三、及时返还工会经费。对已单独成立工会并设立工会账户的小微企业,将其工会经费按时按比例直接拨付至其工会账户;对成立联合工会并设立联合工会账户的小微企业,及时汇总梳理联合工会所涉及的小微企业,将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部按比例拨付至联合工会账户;对于加入社区联合工会并签订经费代管协议的小微企业,其经费由锡林浩特市社区工会联合会经费核算中心拨付至所在社区联合工会账户,社区联合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活动时,通知小微企业参加;对工会经费不能单独返还且收缴期限超过三年(含)的小微企业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后,予以覆盖使用。
通过多措并举,目前,已有25家小微企业单独成立工会,144家小微企业成立联合工会21个,其工会经费将按时按比例予以返还。签订工会经费代管协议的小微企业111家。此项工作还在继续推进中。
(何丽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