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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民主管理机制 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发布时间:2018-03-28 来源: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是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近年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不断深化企业民主管理,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推动企业量质同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建立健全制度,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㈠完善职代会制度,建设共决的“民主之家”。一是在思想上强化“三种意识”,即党委的责任意识、行政的主体意识和职工的参与意识,为扎实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思想基础。二是找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的“三个定位”,即把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定位于维护企业整体利益与职工具体权益的有机结合上,定位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定位于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上。三是着力抓好职代会建设“六个加强”。即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全局标准化建设修订了《职工民主管理标准》,严格落实职代会的审议建议权、通过权、监督评议权。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工会两个普遍原则。加强职工代表素质提升。每年对职工代表进行两次企业民主管理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职工代表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加强提案征集落实,建立了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审理、报告、落实及反馈制度。加强民主评议和监督。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保障了职代会民主监督权的落实。加强职工代表巡视。充分行使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

  ㈡扎实推进厂务公开,建设共赢的“阳光之家”。厂务公开是实施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其最大优势在于让职工知情、参与和监督。一是健全厂务公开管理机制。在《鄂尔多斯电业局民主管理标准》中明确了厂务公开相关规定,确立了局、局属单位、班组“三级”公开体系。二是务实抓好厂务公开管理。坚持把厂务公开打造成企业的“阳光工程”,突出抓好厂务公开内容的着力点。

  ㈢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共商的“和谐之家”。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法》赋予工会和职工的一项重要权利。一是注重发挥平等协商中“协商”功能,凡涉及企业劳动关系,涉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通过工会和企业行政双方协商解决。二是注重发挥集体合同的作用。本着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的原则,完善了“1+2”的集体合同模式,即在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2个单项合同条款。三是坚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做到发展成果共享。在推进“薪酬改革”中确定了“构建和谐,合理定位;增效增支,确定档次;普遍提高,人人受益”的工作原则和“体现调动和保护企业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体现企业对老员工的关心和爱护;体现共享改革成果”三个重点关注的层面,充分体现了发展为了职工,发展依靠职工,发展成果与职工共享的治企理念。

  ㈣强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共享的“关爱之家”。一是建立争议预警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源头,排查化解争议隐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问题。依托工会之家建设,通过“工会常委联系基层工会,基层工会联系班组、工会委员联系职工”及局长联络员制度,做到“五必谈、六必访”,及时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二是建立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科学合理地处理和解决好职工重点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确保职工队伍稳定。成立两级员工诉求中心,规范诉求流程,建立诉求制度,通过倾听员工心声、了解员工需求,真心实意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职工诉求中心成为倾听职工心声、排解职工苦闷、梳理职工情绪、释放职工压力、了解职工困难的服务咨询、健康配送、解决困难的办事机构,成为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企业的有效载体。三是建立福惠员工机制。以“创建幸福企业”为宗旨,通过改善基层员工生产生活条件、搭建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等职业成长平台、加大先进模范的选树和关爱、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扶危助困送温暖,推进全员健康管理工程及发放工会会员普惠卡等活动,用信念教育职工,用理念凝聚职工,用文化引导职工,用制度激励职工,让员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实现员工敬业,客户满意,企业发展,形成特有的人文关怀文化,提高全员幸福指数。

  二、开展民主管理,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㈠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保证了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了组织与职工的沟通渠道,促进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职代会对局领导班子测评满意率达到99%以上,对中层干部的测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㈡进一步激发了职工建功立业的热情。通过厂务公开工作的层层推进,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建功立业激情不断提升。在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中,全局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240多项。2014-2015年度获得国家级实用新型专利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正在申请专利保护5项;2015年“挂牌”技术攻关课题10项;全国电力行业及自治区级优秀管理、技术创新成果16项,先后有30多项QC成果获公司及以上奖励, 4个集体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40名职工荣市级及以上劳模活五一劳动奖章。

  ㈢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美誉度。鄂尔多斯电业局连续四届荣膺“全国文明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能源化学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级企业”、“自治区优秀企业”、“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公益之星”及内蒙古电力公司先进单位、鄂尔多斯市“爱心企业”、“首届博爱之星”、“健康示范企业”等殊荣。2011年,被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命名为全区首批“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2013年,建成“鄂尔多斯市廉政教育示范基地”,行风工作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连续10年免评。2015年,我局被自治区总工会确立为全区唯一的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示范观摩点。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得到各界的广泛认同,全局上下呈现出团结奋进、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鄂电“负责任、有美誉、受尊敬”的企业形象不断提升。

  (文/鄂尔多斯电业局)

  (责任编辑:王海蓉 审稿:康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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