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阿鲁科尔沁旗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到盛世洪城建筑有限公司、金桥货运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宣传工作。
活动现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为职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宣传资料共计50余份,有效提升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增强了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企业依法用工观念,为推动全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这次宣传,我对集体协商有了更深入地了解,以后遇到问题知道该怎么合法合理地解决了。”一位参与活动的职工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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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传媒中心新媒体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