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旗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到塔山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光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宣传工作,切实提升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企业协商共建理念。
活动现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为职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宣传资料,并对到场的职工群众们耐心解答疑问,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70余份,提高了职工们对集体协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本地区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院宇琁
审稿:王瑞波
终审:宇文韬
编辑: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传媒中心新媒体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