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7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共同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王军,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关系处二级调研员陈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法工部部长牛立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集体协商制度是我国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通力协作,以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为起点,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行业工会、平台合作用工企业沟通联系,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协商通道,推广民主管理,健全协商制度,通过协商妥善解决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关心的问题,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会上,区总工会法工部部长牛立杰要求,全区各级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通过开展集体协商,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协商机制,引导职工与企业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找到职工和企业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实现职工在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分享发展成果,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各级工会将把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作为落实2024年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举措,以集体协商为抓手,以“同商共议和谐共赢”为目标,不断扩大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品牌影响力。(来源:草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