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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2-03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工会组织、仲裁院在调处劳动争议纠纷中的职能作用,有效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重大风险,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12月24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法院、工会举行“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启动仪式,并召开座谈会,区党工委委员、党务综合部部长、工会主席暴晋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赣生,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宋刚等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区工会副主席马锦颖宣读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会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工会主席暴晋川和区法院院长王赣生共同签订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合作书》,并为区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揭牌,为6名工作室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暴晋川和王赣生分别从工会、法院的角度对做好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构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是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抓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要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预防与化解相统一,把服务职工群众理念牢牢根植于心中,把维护劳动关系领域安全作为法院、工会组织的重大任务,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新形势下,区法院、工会、仲裁院积极回应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诉求,加强劳动关系领域职工队伍稳定风险排查化解,对问题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工作室要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案件资料的管理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调解工作中,严守司法礼仪,保持公正形象,根据法律政策进行调解,严格遵守调解工作流程,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开创劳动关系工作新局面,助推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赵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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