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总工会调查组
为进一步加强旗县(市、区)工会建设,2016年,自治区总工会派出调查组,深入到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及其所属7个旗县(市、区)、8个街道(社区)和15家企业工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填写调查表、微信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我区旗县(市、区)工会工作现状。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旗县(市、区)工会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积极适应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职工队伍构成、就业方式等重大变化,积极主动作为,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履行维权职责,真诚服务职工群众,努力强化自身建设,在促进旗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各旗县(市、区)工会认真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把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会工作的首要任务,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劳动模范、金牌工人、创新能手、大国工匠等评比表彰活动,引导和鼓励职工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包头市昆都仑区的眼镜和餐饮两大行业职工技能大赛、阿拉善左旗的兽医技能大赛等,都有力地服务了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动创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使其成为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提升职工技能和弘扬劳模精神的重要载体。逐步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组织网络,扎实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源头参与力度进一步加大。各旗县(市、区)工会主动争取党政重视支持,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全区有89个旗县(市、区)工会与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所有旗县(市、区)都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一些旗县(市、区)工会与同级人大、政协及人社、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工作督查。二是维权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旗县(市、区)工会以非公企业为重点,通过开展职代会厂务公开专项建制行动、“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等主题活动,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协商的成效进一步提升;不断充实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有16个旗县(市、区)工会探索开展了诉裁调对接工作,涌现出乌拉特前旗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司法确认”、科左中旗集体协商听证等典型经验,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扎实做好服务职工工作。一是有效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各旗县(市、区)工会加强阵地建设,不断拓展困难职工帮扶、法律援助、职业介绍、心理咨询、生活救助等功能,努力做到“精准帮扶、高效救助”,为本地区困难职工全部建立了电子档案,并把困难农牧民工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积极协助党政做好促进就业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坚持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活动,缓解了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二是大力开展会员普惠服务。目前,全区已有76个旗县(市、区)工会开展了会员普惠工作,可以享受优惠服务的会员达到56万人,进一步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工会”工作。各旗县(市、区)工会都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有的还设立了微信矩阵和塔式微信群。扎兰屯市总工会大力建设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多功能职工之家,设置了电商平台、培训基地、创客空间、劳模疗养基地等服务平台,实现了技术培训、创业孵化、网店运营、数据分析、网货供应、物流中转等多种功能,有效助推了地区经济发展。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总工会、锡林浩特市总工会也在开展网上服务职工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四是加快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在同级党政和上级工会支持下,各旗县(市、区)工会深入推进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目前已建成职工文化活动阵地47个。
(四)不断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各旗县(市、区)工会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以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为重点,大力推进基层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满洲里市总工会在深入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指导新建了2个街道工会、1个园区和8个社区工会联合会,新增建会企业448家。各旗县(市、区)工会以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为重点,组织开展了镇街、园区工会“双创优”活动、“双亮”活动、“六有”达标活动、创建“模范职工之家”、会员评家、“双爱双评”等活动,增强了基层工会活力。全区有911个苏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双创优”达到三类以上标准;5.7万家非公企业工会开展了“双亮”活动;5.8万个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了会员评家活动;25人以上的企业工会基本达到了“六有”标准。各旗县(市、区)工会还以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物流(快递)、家政服务、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农牧民工集中的区域和行业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把农牧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全区已发展农牧民工会员181万,占总数的72%。
(五)进一步加强旗县(市、区)工会自身建设。一是旗县(市、区)工会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工会党组织认真担负起对工会工作的政治领导责任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组织工会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等,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教育引导工会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逐步健全了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二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在各级党委的重视支持下,由同级人大、政协副职担任的旗县(市、区)工会主席从2011年的6名增加到26名,包头市9个旗县(市、区)工会主席全部实现了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并配备了正科级常务副主席。全区已聘用674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由旗县(市、区)工会管理,充实到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旗县(市、区)工会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送教上门、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了工会干部的能力素质。三是经费收缴实现增长。旗县(市、区)工会积极落实全额代征和财政划拨工会经费政策,构建起了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新格局,目前有52个旗县(市、区)工会经费留成收入超过100万元。同时,在同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旗县(市、区)工会帮扶慰问等资金也有了明显增加。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表明,旗县(市、区)工会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在自身发展、外部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会领导班子建设还需要加强。103个旗县(市、区)中,目前由同级人大、政协副职担任工会主席的只有26个,占比25.24%,远远低于2015年底77.37%的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工会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据调研了解,目前一些旗县(市、区)工会干部的人员配备、干部素质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劳动关系的繁重任务不适应,懂经济、法律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工会干部缺乏;随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的建立,基层工作人员紧缺的局面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流动性大,2015年流失20%左右。三是部分旗县(市、区)工会在工作中存在观念滞后、方法陈旧、开展活动注重形式、实效性差等问题。在开展的一些工作中,职工参与、职工评议力度不够;利用网络媒体扩大工会影响力、号召力不够,建立的网络平台,还达不到有效服务职工的目的。四是指导基层工会力度不够。部分旗县(市、区)的苏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基层工会组织不健全、力量薄弱。一些地区的小微企业工会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五是工会经费收缴还有待规范。部分旗县(市、区)地方财政没有按规定划拨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即使划拨的也不能足额到位;个别地区的匹配资金没有落实。六是旗县(市、区)工会帮扶阵地建设还没有实现全覆盖,仍有22个旗县(市、区)工会未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三、对策及建议
(一) 积极构建党工共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旗县(市、区)工会工作机制。一是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各盟市委加强党的群团工作的要求,旗县(市、区)党委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旗县(市、区)工会工作的领导,把旗县(市、区)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不断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三方机制,形成“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拓宽工会源头参与的渠道。二是旗县(市、区)工会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在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制定时主动发声,提出工会主张;加强与人大、政协沟通协调,配合开展好涉及职工利益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主动争取旗县(市、区)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工作,加大对帮扶阵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协调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加强对工会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工会的社会影响力。
(二)上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旗县(市、区)工会的指导和服务。上级工会应加强协调、指导,为旗县(市、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盟市工会要加大工会干部协管力度,切实加强旗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主动与旗县(市、区)党委沟通协调,在旗县(市、区)工会主席职务出现空缺时,坚持新提名工会主席人选从同级人大、政协副职中选配。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工会干部的培养、交流、使用力度,逐步建立一支专兼聘相结合的工会干部队伍;建立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增长机制,积极探索将他们纳入“社工人员”范围,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二是区总和各盟市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旗县(市、区)工会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经费保障,加大对旗县(市、区)工会经费支持力度,帮助经费困难的旗县(市、区)工会建设服务职工阵地;不断深化服务基层“五个一行动”,通过领导定点联系、重点工作定期督查、专项工作奖励等措施,帮助旗县(市、区)工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树立“服务在基层、关键在旗县”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推进旗县(市、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三)旗县(市、区)工会要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有为才能有位。各旗县(市、区)工会要通过劳动和技能竞赛、经济技术创新等活动提升职工的素质和技能,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开展“职工技术大比武”、创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培养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职工队伍,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在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推进建会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和民主权利。要注意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将工会的维权纳入党政主导的维权维稳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
(四)深化旗县(市、区)工会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能力。要按照增强“三性”、去除“四化”、做强基层、着力创新的要求,推进工会改革。一是健全完善组织制度,增强工会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旗县(市、区)工会常委、委员、代表以及工作人员安排上,提高一线人员比例。探索建立工会服务职工满意度评价制度,开展活动让职工群众当主角。二是要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继续把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餐饮业、家庭服务业、物流(快递)业等作为重点领域和行业,依法推进工会组建工作。对于有入会意愿而自身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的农牧民工,按照“一次入会、凭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的指导原则,探索由村、社区、街道工会组织其入会,并负责管理会籍。三是按照“六有”“双亮”“双创优”工作要求,抓好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做到“三同时”(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同时建立)“两同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同步成立);指导基层工会深化职工之家建设,实施“双亮”工程,健全完善会员评家、会务公开等制度,坚持依靠会员办会,落实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四是整合工会各项服务项目,打造服务职工平台,为会员提供日常生活、休闲娱乐、教育培训、法律咨询等多方面服务,推动会员普惠制工作深入开展。五是大力推进“互联网+工会”工作模式,拓展服务内容,进一步做好网上职工群众工作,切实解决好工会组织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