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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自治区总工会是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自治区总工会由自治区党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党和自治区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及自治区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工会工作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自治区各级工会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的建立。

5)协助各盟市委管理各盟市工会领导干部,协助自治区有关厅局党组(党委)管理自治区产业工会领导干部;监督检查自治区总工会机关、驻会产业工会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和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6)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做好自治区劳模和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自治区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

7)负责自治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企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在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下,发展同周边国家(地区)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接待世界各国工会代表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工会代表团,交流工作,增进友谊。

9)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自治区总工会内设10个部室、5个驻会产业工会及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内蒙古自治区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传媒信息中心、内蒙古工人疗养院、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干部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对外交流中心6家所属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为230人,其中行政编制65名,参公事业编制25名,事业编制140名。本级实有人数232人,其中:在职 50 人,离休6人,退休176人,聘用0 人。所属参公及事业单位实有人数115人,其中:在职115人,离休0人,退休0人,聘用0人。

 部门机构情况表

  2020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1

0

无变动

    行政单位

1

0

无变动

    事业单位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1

0

无变动

   政府

1

0

无变动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其他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1

0

无变动

    一级预算单位

1

0

无变动

    二级预算单位

 

 

 

    三级预算单位

 

 

 

四、按事业单位分类

 

 

    行政类

 

 

  公益一类

 

 

  公益二类

 

 

  生产经营类

 

 

  暂未明确类别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80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07.5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137.15万元,增长了17.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过世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56.33万元;追加离退休费3.8万元;财政追加草原英才专项经费4万元;追加安可工程经费110.3万元;追加劳模大会经费964.72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80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807.5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支出增加1137.15万元,增长了17.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过世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56.33万元;追加离退休费3.8万元;财政追加草原英才专项经费4万元;追加安可工程经费110.3万元;追加劳模大会经费964.7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99.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60.13万元,增加了7.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过世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56.33万元、追加离退休费3.8万元。项目支出6908.0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077.02万元,增加了18.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自治区财政追加草原英才专项经费4万元、追加安可工程经费110.3万元、追加劳模大会经费964.72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807.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807.5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7,807.5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74.75万元,增长6.50%;支出总计增加474.75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一是去年追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822.4万元,今年养老保险缴费预算减少,年末支出319万元;二是本年自治区财政追加草原英才专项经费4万元;三是本年追加安可工程经费110.3万元;四是本年追加劳模大会经费964.72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80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07.52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80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50万元,占11.50%,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16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5%;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1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3%;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3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46%;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8%;过世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56.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

项目支出6,908.02万元,占88.50%,主要为工会开展活动和服务资金,项目支出中劳动竞赛经费20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98%,劳模荣誉津贴和困难劳模帮扶金11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4%,送温暖慰问资金16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35%,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和劳模三金53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7.01%,草原英才专项资金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6%,安可工程专项资金110.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劳模大会专项经费964.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97%。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07.5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7,807.5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74.75万元,增长6.50%;支出增加474.75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一是去年追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822.4万元,今年养老保险缴费预算减少,年末支出319万元;二是本年自治区财政追加草原英才专项经费4万元;三是本年追加安可工程经费110.3万元;四是本年追加劳模大会经费964.72万元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80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50万元,占11.50%,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16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5%;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1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3%;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3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46%;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8%;过世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56.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

项目支出6,908.02万元,占88.50%,主要为工会开展活动和服务资金,项目支出中劳动竞赛经费20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98%,劳模荣誉津贴和困难劳模帮扶金11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4%,送温暖慰问资金16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35%,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和劳模三金53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7.01%,草原英才专项资金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6%,安可工程专项资金110.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劳模大会专项经费964.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97%。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9.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3.98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168.65万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182万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319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68万元、过世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56.33万元,较上年减少427.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追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822.4万元,今年养老保险缴费预算减少,年末支出319万元;公用经费5.52万元,全部为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自治区财政不安排我单位在职人员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57.81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主要经费由社保发放,由部门支出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情况。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均运维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自治区总工会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690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通过绩效自评,我单位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绩效管理认识,进一步推进了自治区总工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了预算资金执行约束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不断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并不断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绩效评价质量。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自治区总工会对厂务公开劳动和技能竞赛劳模荣誉津贴和困难劳模帮扶金送温暖慰问困难职工帮扶和自治区(省部)级劳模三金’”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25万元。项目开展情况及取得效果如下:

厂务公开:一是把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扩面与工会组建、增强活力相结合,实现建会、建家、建制三同步。在推动建立健全企业职代会制度的同时,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不断扩大民主管理制度对小微非公有制企业的有效覆盖。鼓励支持大型企业探索完善集团职代会制度,形成多层级职代会制度体系。推动公司制企业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制率巩固提升。加强对各地建制工作的督促监控力度,及时做好建制工作通报,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有建会企业54956家,其中建立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的企业分别有50094家、49981家;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分别有3272家、3124家;建立了职工董事会制度、职工监事会制度的企业分别有1065家、1119家,其中有职工董事1870人、职工监事2132人。二是按照职工代表培训五年规划的进度安排,不断加大培训工作力度。2020年10月19日至23日,自治区厂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在鄂尔多斯市党校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邀请区内外有关老师及不同性质的企业工会干部为学员进行了理论性和实践性兼顾、操作性和针对性很强的授课。培训期间,组织学员现场观摩了现场教学点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学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培训内容进行了互动式研讨交流。三是规范选树命名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流程,做好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的推选宣传工作。为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做好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推荐和宣传工作,制定了《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命名管理办法》,明确了推荐命名的周期、项目、数量、条件、程序等。自治区厂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命名了74个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在中工网等媒体并编辑成册,积极发现、选树、总结、宣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提高民主管理工作质量。

劳动和技能竞赛:全区各级工会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以开展“百万职工技术大比武”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六比一创”劳动和技能竞赛、节能减排立功竞赛活动和“五小”活动,在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深入开展以“三比一降”为主要内容的对标竞赛活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分层次举办各级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推动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引领带动全区2.54万家企业单位开展了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活动;115万人次参与了各项比赛,并帮助1.6万名职工提升了职业技术等级。命名表彰10个全区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进一步加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开展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2020年,全区新建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159家,命名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20家。推荐4个创新工作室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劳模荣誉津贴和困难劳模帮扶金: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年初工作安排部署,自治区财政拨付的11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为在自治区社保领取养老金的自治区级以上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和困难帮扶金,让广大劳模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由区总对在自治区社保领取养老金的自治区级以上劳模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发放对象,根据劳模困难情况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分配困难帮扶金,下发文件后,由区总财务部通过银行卡将荣誉津贴和困难帮扶金发放到劳模手中。2020年,为540名在自治区社保领取养老金的自治区级以上劳模发放荣誉津贴54.432万元;为47名生活困难的劳模发放1万元到1.5万元不等的帮扶金,共发放资金58.568万元;两项合计发放资金113万元。由自治区总工会财务部通过银行卡直接拨付到劳模个人账户,发放过程严格按照自治区总工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资金发放后,自治区总工会通过调研入户、电话随机访问、劳模疗休养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绩效自评,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监督。

送温暖慰问:2020年度“两节”送温暖,全区工会共筹集送温暖慰问款物总额约7153.4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拨付1820.42万元,各级工会自筹3186.46万元,社会捐助和其他渠道筹集约2146.54万元,走访慰问企业1188家,慰问对象总计105147人次。各级工会干部通过直接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走访慰问,同职工群众特别是劳动模范、工匠人才、困难职工、农牧民工和一线职工零距离接触,从大处着眼、小事着手,满腔热情做好服务职工工作,不断提升维权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使工会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职工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娘家人”。

困难职工帮扶和自治区(省部)级劳模“三金”:2020年,紧紧围绕坚决实现“一个总体目标”、切实抓好“两项重点任务”的目标任务,尽锐出战、全力攻坚,如期完成了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在档困难职工全部解困脱困;常态化帮扶机制有序衔接,将1040户深度困难职工、2614户相对困难职工、276户意外致困职工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将符合条件脱困困难职工全部纳入“渐退期”管理,确保“脱困不脱责任、脱困不脱政策、脱困不脱帮扶、脱困不脱监管”。2020年度使用自治区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共计帮扶8389户次。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年初工作安排部署,使用自治区财政安排的经费,为6944名自治区(省、部)级劳模发放了2020年春节慰问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2020年,为267名低收入劳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为558名生活特殊困难的劳模发放了特殊困难帮扶金。以上资金的发放全部严格按照工会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各盟市、产业工会基本上使用银行卡集中为劳模发放,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发放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各盟市、产业工会将劳模提供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整理,装订成册,存档备查。并于年底前将本盟市、本产业资金发放情况统一上报区总。自治区总工会有关部门以走访慰问、调研、资金检查等形式,对部分基层工会的劳模专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抽查,监督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对个别劳模进行随访,了解劳模的真实情况和诉求。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中反映厂务公开劳动和技能竞赛劳模荣誉津贴和困难劳模帮扶金送温暖慰问困难职工帮扶和自治区(省部)级劳模三金’”5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厂务公开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在稳定职工队伍方面的“协调器”“稳定阀”“润滑剂”作用,企业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培养建设高素质民主管理工作者队伍。带动各地各级开展了培训,使基层工会干部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运行质量得到保障,作用效能得到更好地发挥。三是助力企业生产管理水平提升。创新多种形式,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围绕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建言献策,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产出指标设置不够细化,满意度指标设置不完整。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内容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同时完善满意度指标。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厂务公开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柳敏5109215

主管部门

自治区厂务公开办公室自治区总工会

实施单位

自治区厂务公开办公室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

12

12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2

12

12

-

 

-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指导推进全区各类型企业规范有序开展厂务公开活动,提升职工民主管理水平,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积极作用,在各级工会组织中广泛开展职工群众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升职工技能素质,发挥职工建功立业主力军作用。

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推动各类型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国有企业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达到90%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达到80%以上,中小微型企业集中的地方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制定《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命名管理办法》,并选树命名74个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充分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民主管理工作者队伍,不断提高职工代表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深化民主管理内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提高民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会人数

10

≧80人

140人

10

10

 

会议期数

10

=1期

1期

10

10

 

会议时间

10

=3天

3天

10

10

 

质量指标

工作能力和素质高

20

优良中低差

优。培训人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和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运行质量得到保障,作用效能得到更好地发挥。

20

20

 

选树先进单位

20

好坏

好。不断推进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规范选树命名流程的同时,加强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引导其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0

优良中低差

优。指导企业在规范组织管理的过程中,同时规范职代会运作,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落实好职代会的职权。国有企业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达到90%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达到80%以上,中小微型企业集中的地方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

10

10

 

培养建设高素质民主管理工作者队伍

10

优良中低差

优。培养建设高素质民主管理工作者队伍,不断提升职工代表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培养造就关心职工群众、热爱工会工作、竭诚服务企事业发展的职工贴心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企事业科学发展。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满意度

10

≧80%

85%

10

10

 

总分

100

 

100

100

 

2.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18万元,执行数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深入开展,吸引了更多职工参与到技术大比武中来。在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的带动下,各级工会立足地方、行业发展实际和企业发展目标,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职工技能素质,鼓励职工争当高技能人才。2.54万家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了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活动;115万人次参与了各项比赛,并帮助1.6万名职工提升了职业技术等级。据统计,今年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活动的建会企业达到64%,全区建会企事业单位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单位和职工达到80%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目标指标值设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设置更加科学的绩效指标,充分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劳动竞赛专项经费及委员会办公室活动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常丽武  15848395590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经济部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18

218

218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18

218

218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大力推动各级工会组织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开展劳动竞赛的建会企业单位和职工达到80%以上。

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进一步深化“百万职工技术大比武”活动,分层次举办各级职工职业技能比赛,促进了职工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引领带动全区2.54万家企业单位开展了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活动;115万人次参与了各项比赛,并帮助1.6万名职工提升了职业技术等级。命名表彰10个全区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进一步加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开展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2020年,全区新建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159家,命名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20家。推荐4个创新工作室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与技能比赛职工人数

20

100万人次以上

115万人次

20

20

 

举办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

10

50个工种以上

78个工种

10

10

 

评选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10

10个

10个

10

10

 

质量指标

劳动和技能竞赛覆盖率

10

80%以上

80%

10

10

 

成本指标

创新工作室补助经费成本

10

2万元/个

2万元/个

10

10

 

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补助成本

10

5万元/个

5万元/个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开展职工职业技能比赛

10

优良中低差

优。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技能水平和创新意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全区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10

10

 

 

创建职工创新工作室

10

优良中低差

优。引领带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参与满意度

10

职工参与满意度达到80%

职工参与满意度达80%以上

10

10

 

总分

100

 

100

100

 

3.劳模荣誉津贴和困难劳模帮扶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113万元,执行数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劳模发放了荣誉津贴和困难帮扶金,让广大劳模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得到了劳模的一致好评。在全社会营造了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弘扬了伟大的劳模精神。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目标设置后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指标设置更清晰合理,充分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劳模荣誉津贴和困难劳模帮扶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常丽武  15848395590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经济部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3

113

113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13

113

113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对纳入自治区社保管理的离退休劳模按全国劳模100元/月,自治区劳模80元/月标准,集中统一发放劳模荣誉津贴,对其中家庭生活困难的劳模给予困难帮扶金,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为540名在自治区社保领取养老金的自治区级以上劳模发放了荣誉津贴和专项帮扶金,努力做到精准帮扶,确保津贴足额、及时发放到劳模手中,保证困难劳模及时得到帮困救助和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氛围。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帮扶困难劳模人数

20

100人以上

47人

20

10

由于劳模工资待遇和生活条件普遍改善,实际申请困难的劳模人数有所下降。

全国劳模荣誉津贴发放标准

20

全国劳模100元/月标准

全国劳模荣誉津贴按照100元/月予以发放

20

20

 

自治区劳模荣誉津贴发放标准

10

自治区劳模80元/月标准

自治区劳模荣誉津贴按照80元/月予以发放

10

10

 

质量指标

劳模荣誉津贴发放率

10

按调查统计在册劳模100%发放

100%

10

10

 

生活补助金发放率

10

符合条件劳模发放率达到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困难劳模实施救助

10

让优良中低差

优。对所有生活遇到困难且提供有效证明的劳模给予一定的资金帮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模本人及家庭遇到的实际困难

10

10

 

劳模社会影响

10

优良中低差

优。积极落实劳模相关待遇,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关心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劳模满意度

10

80%以上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90

 

4.送温暖慰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62万元,执行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治区总工会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职工群众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帮扶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身边,密切与群众联系,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确保送温暖慰问活动顺利开展,自治区总工会及时研究部署,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工会开展活动宣传,同时,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地厂矿企业、困难职工开展慰问和调研活动,详细了解帮助解决各地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地深入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发现的主要问题:社会效益指标难以量化,评价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探索设置更加科学、可量化考评的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送温暖慰问活动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邬兴宇   5019223

主管部门

自治区总工会

实施单位

保障工作部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2

162

162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62

162

162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心坎上,密切党和职工群众血肉联系。

在元旦、春节期间,由区总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13个送温暖慰问团,在参加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慰问活动的同时,赴各盟市,深入基层,对一线职工、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和劳模家庭进行了“送温暖”走访慰问,调查了解企业和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区各级工会按照区总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和企业工会送温暖主力军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对劳动模范、工匠人才、困难职工、农牧民工和一线职工的走访慰问,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送到每一个职工群众的心坎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帮扶救助次数

30

不少于一次

不少于一次

30

30

 

质量指标

困难职工帮扶覆盖率

30

100%

100%

30

30

 

 

送温暖慰问覆盖率

10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职工生活水平及生活状态

20

定性优良中差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困难职工满意度

10

85%

85%以上

10

10

 

总分

100

 

100

100

 

5.自治区困难职工帮扶专项引导资金和自治区劳模春节慰问金、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320万元,执行数为5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全总的统一部署,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上海数喆公司对全区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开展了第三方评估,从2020年5月底开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及入户人员本化的要求,历时两个多月,覆盖全部盟市、旗县(市区),实地现场入户1383户,电话、视频远程访谈2934户,面对面访谈2261名职工,完成有效样本6578户;组织召开35次座谈会。经评估,八率两度十项评估指标均优于全总的评估标准。对自治区(省、部)级劳模的收入状况、生活困难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为自治区级劳模发放春节慰问金、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帮助劳模解决燃眉之急,切实把党、政府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了劳模心坎上,使劳模充分感受到党和工会组织的温暖。为掌握资金到位情况,采取电话、上门、信函等形式,对申报困难补助的劳模进行回访,广泛听取劳模意见建议,广大劳模认为设立劳模三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关爱,有效缓解了劳模的生活困难,增强了劳模荣誉感,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习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全区广大职工向劳模先进学习,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力量。发现的主要问题:产出指标设置不够细化,满意度指标设置不完整。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内容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同时完善满意度指标,设置更加科学的绩效指标,充分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困难职工帮扶专项引导资金和自治区劳模春节慰问金、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邬兴宇   5019223

常丽武  15848395590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经济部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320

5320

532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32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健全完善帮扶工作体系,工作进一步涵盖救助、维权、服务等内容,在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满足广大职工多元化需求方面取得新的突破。重点加强贫困职工帮扶工作力度,不断拓展帮扶资源,积极探索开展多样化服务。为年度生活困难和特殊困难的自治区(省部)级劳模发放专项补助金,为广大困难劳模尽可能解决遇到的困难。

2020年,紧紧围绕坚决实现“一个总体目标”、切实抓好“两项重点任务”的目标任务,尽锐出战、全力攻坚,如期完成了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在档困难职工全部解困脱困;常态化帮扶机制有序衔接,将1040户深度困难职工、2614户相对困难职工、276户意外致困职工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将符合条件脱困困难职工全部纳入“渐退期”管理,确保“脱困不脱责任、脱困不脱政策、脱困不脱帮扶、脱困不脱监管”。

在对自治区(省、部)级劳模的收入状况、生活困难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为6944名自治区级劳模发放春节慰问金、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让劳模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的关爱。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春节慰问金发放标准

20

1000元/人

1000元/人

20

20

 

实施资金帮扶户次

20

≧10000户

大于10000户

20

20

 

质量指标

帮扶工作适应工会社会化发展需要,效能增强,得到党政重视和肯定,带动社会参与帮扶的能力

20

优良中低差

20

20

 

帮扶资金发放抽查准确率

10

≧95%

>95%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10

优良中低差

10

10

 

劳模慰问影响

10

优良中低差

优。为劳模发放“三金”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弘扬了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精神,让广大劳模充分感受到了关怀和温暖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职工对救助措施安排的满意度

10

≧85%

85%以上

10

10

 

总分

100

 

100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为例进行公开,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

 

自治区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劳动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75号)的精神,自治区财政2020使用218万元劳动和技能竞赛专项经费,由自治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全区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带动全区广大职工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按照全国总工会和自治区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以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以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业精神为载体,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保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亮丽内蒙古建功立业。

2、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年初工作安排部署,经区总领导研究决定后,由区总财务部向自治区财政厅上报项目预算情况,得到批准后开始实施。安排自治区财政拨付的经费和区总本级自筹的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引领带动全区2.54万家企业单位开展了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活动;115万人次参与了各项比赛,并帮助1.6万名职工提升了职业技术等级。命名表彰10个全区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每个奖励5万元。给予承办自治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的单位经费补助。进一步加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开展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2020年,全区新建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159家,命名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20家,每个奖励2万元。推荐4个创新工作室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年初由自治区总工会统一下发文件,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自治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等活动;年中区总对各盟市产业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年末统计汇总全区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情况及相关数据,表彰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命名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在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4、项目绩效情况

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深入开展,吸引了更多职工参与到技术大比武中来。在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的带动下,各级工会立足地方、行业发展实际和企业发展目标,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职工技能素质,鼓励职工争当高技能人才。引领带动全区2.54万家企业单位开展了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活动;115万人次参与了各项比赛,并帮助1.6万名职工提升了职业技术等级。命名表彰10个全区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进一步加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开展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全区新建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159家,命名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20家。推荐4个创新工作室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据统计,今年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活动的建会企业达到64%,全区建会企事业单位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单位和职工达到80%以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今后要继续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规划,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与百万职工技术大比武活动,努力提升全区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培育北疆工匠”“大国工匠打下良好基础。建议自治区财政加大对劳动和技能竞赛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竞赛活动的影响力、号召力不断扩大,吸引更多的职工参与到竞赛活动中来,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2万元,比2019年减少57.81万元,降低91.3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主要经费由社保发放,由部门支出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全部为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自治区财政不安排我单位在职人员如办公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比2019年增加0.0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比2019年增加0.00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铁钧    联系电话:0471-5109249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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