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那,男,中共党员,国家中级演员专业职称、三级演员,现任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是众多脚踏实地、默默辛勤工作的乌兰牧骑队员中的一员。
扎根基层,服务人民
作为一名乌兰牧骑工作者,始终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工作,始终坚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不怕苦不怕累,为活跃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繁荣民族文艺事业作出了自己的努力;通过参加组织培训、观摩学习等方式钻研作曲配乐。2017年创作的民族器乐作品《四峰之乡》荣获自治区乌兰牧骑汇演创作二等奖,2020年创作的蒙古剧“朱日和情”音乐获得沿黄省地区地方戏剧音乐奖。
在担任副队长期间,为嘎查苏木镇业余乌兰牧骑进行业务辅导、队伍建设等相关指导工作。2017年被评为全盟优秀乌兰牧骑队员,2018年担任乌兰牧骑党支部副书记、2019年被评为全旗优秀党员,同年领队赴日本参加“人文国航”中日通航45周年走进日本演出。2021年被评选为全盟先进工作者,2021年担任乌兰牧骑队长、党支部书记。
党建引领 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作为党支部书记,按照旗直机关党工委、苏尼特右旗民委等上级部门的要求,从乌兰牧骑工作实际情况出发,以党建为引领,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队内开设“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办公室”、“中华民族一家亲”排练厅长廊,把乌兰牧骑展厅作为宣传、宣讲民族理论政策的重要阵地。
作为一名党员,在本职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树立良好榜样,维护党员形象。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积极主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学习,深刻领会“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努力学习好乌兰牧骑业务知识,加强理论联系实践,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021年5月和2022年9月,分别在自治区党校和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参加了“草原英才”培训班。
团结协作、共创佳绩
担任队长以来,创作修改了以双拥为主题的蒙古剧《朱日和情》、民族团结主题舞蹈《中华一家亲》、《爱无声》、歌曲《经典歌曲联唱》、微视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抗击疫情歌曲《爱的力量》、《武汉,我来了!》、《众志成城》等10余部深受农牧民喜爱的家国情怀的文艺作品。依托“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旗县”载体,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强化乌兰牧骑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的服务功能,以乌兰牧骑草原红色文艺轻骑兵志愿服务队为枢纽,以各行各业专业资源为支撑,建立了乌兰牧骑+新时代理论宣讲、科普、法律、民俗文化等“1+12”支专业志愿服务队。利用全旗7个苏木镇、63个嘎查村、14个社区三级阵地资源,让“相守朱日和,民族一家亲”、“双拥共建+民族团结”等文明实践项目遍地开花。今年开展“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10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等政策学习5次、民族政策理论宣讲8次,有力地推动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向基层的延伸。
通过全队上下共同努力,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2018年11月19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北疆楷模”荣誉称号;2019年9月25日被中宣部等九个部门授予全国“最美奋斗者”先进集体称号;2019年9月27日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9年11月12日被国家民委授予“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21年被中宣部评为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优秀团队;2022年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自治区“最美北疆劳动单位”荣誉称号;2023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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